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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岁的中国传媒大学女生杨某,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一名30多岁的铁路警察。交往中,杨某虚构父亲是警界高官,舅舅是
房地产
商。之后,她
一人
分
饰7
个
角
色
骗警察
,以欺骗和恐吓手段诈骗勒索共计30余万元,导致这名警官欠下外债,还离了婚。杨某已被市二中院终审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,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据杨某供述,她之所以编造父亲和舅舅的身份,都是在网上随便聊的,“因为网上聊天不都是实话”。她在网上、电话中,分别以张冉、杨菲、杨菲舅舅和舅妈等7个角色和李某聊天、发短信,说了很多威胁恐吓李某的话。对于为何要诈骗李某,她称自己并非有意,而是李某自己动机不纯。收取的钱,她自己花了一部分,买了包、首饰等。
在丰台法院一审开庭时,杨某又试图推卸罪责,辩称自己收取的30余万元是李某主动交给她暂存的。丰台法院认为,杨某以给李某联系电梯生意及要求李某赔偿损失,骗取李某4万余元,构成诈骗罪;她又以与李某发生过不正当两性关系等相要挟,向李某索取26万元,构成敲诈勒索罪。鉴于她能退赔李某全部经济损失,有悔罪表现,法院一审酌予从轻处罚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宣判后,杨某上诉,称自己只构成诈骗罪,并希望法院考虑她是初犯且是在校学生,对她减轻处罚。市二中院认为,杨某确实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,一审法院已对她酌予从轻处罚,量刑并无不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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